近日,咸寧市委巡察辦統籌協調各市委巡察組分別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等5家單位黨組織和分管市領導反饋了巡察情況,標志著六屆市委第六輪巡察完成了“雙反饋”。
據悉,為貫徹落實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雙反饋雙簽字”工作要求,咸寧市委巡察辦出臺了《咸寧市委巡察辦“雙反饋雙簽字”工作流程》,從巡察反饋、集中整改、審核評估、整改公開、匯總報告五個階段,細化40條具體要求,明確從六屆市委第六輪巡察開始,巡察情況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分管市領導“雙反饋”,整改報告由被巡察單位分管市領導和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書記“雙簽字”,嚴把整改責任關、進度關、質量關和成果運用關,構建巡察整改完整責任鏈條。
下一步,市委巡察辦將進一步用好用活“雙反饋雙簽字”工作機制,壓緊壓實巡察整改各方責任,實現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內生動力和外部助推有機貫通,確保巡察整改落實落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