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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陳主任,網上發布不少黨員酒后滋事違紀問題典型案例,黨員酒后失態也會受處分嗎?
答:小李啊,休息時間約上三兩好友聚會敘舊,這是人之常情。但對黨員干部來說,聚會特別是喝酒后要注意言行,比如在公共場所尋釁鬧事、撒潑打鬧、脫衣甩帽等,這些行為與黨員身份不相符,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違背。依據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問:那如何理解“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響”呢??
答: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是指在公共大眾工作、學習、交易、通行、文化娛樂等公眾場所作出不適當或不恰當的行為,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了社會善良的風俗、倫理和道德觀念?!霸斐刹涣加绊憽?,是指黨員干部不當言行在群眾中、在網絡媒體上有負面反映,給行為人自身名譽、行為人所在組織和單位,造成負面的影響,或者損害了黨和政府的聲譽。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牢記自己的身份,自覺約束在公共場所的行為,自覺維護黨員干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