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咸安區雙溪橋鎮楊林村原村黨支部書記蔡志鵬違規虛報工程項目套取移民專項資金問題。2011年3月,時任楊林村黨支部書記蔡志鵬安排村主任朱棟良、村文書王錦榮虛報“楊林村十組北山巖腳下荒山栽種100畝油茶和100畝泡桐樹”項目,向區移民局申請移民后扶資金,部分資金用于償還村辦公樓工程欠款。2018年6月22日,蔡志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朱棟良、王錦榮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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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崇陽縣天城鎮河田村黨支部副書記姜祝輝精準扶貧工作中貧困戶識別不精準等問題。2013年10月,姜祝輝在負責河田村精準扶貧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將本村不符合條件的村民納入精準扶貧對象,致使其違規享受精準扶貧政策;在負責本村貧困戶參保過程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部分貧困戶既參加新農合又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重復參保。2018年4月13日,姜祝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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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山縣大畈鎮和平村文書、報賬員魯建文虛報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魯建文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套取種養業移民后扶項目資金、楠竹園撫育資金以及移民后扶南岸板富公路果木補償項目資金。2018年4月19日,魯建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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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城縣麥市鎮天門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鄧輝斌違規發包工程問題。2016年,鄧輝斌在實施天門村養牛合作社李和洞養殖場村級扶貧項目過程中,沒有履行公開招投標程序,也沒有向麥市鎮政府報告備案,便將李和洞養殖場項目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給葛某某。2018年5月27日,鄧輝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