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節將至,為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警示廣大黨員干部自覺抵制“節日病”,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辦的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咸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監控中心原負責人張?。ìF為咸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綜合科民警)等人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5年和2016年春節前,時任咸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監控中心負責人張俊收受監管對象錢某某現金和香煙,該中心民警羅建全收受錢某某現金,輔警高翔收受錢某某購物卡和現金。此外,張俊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張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建全、高翔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2.赤壁市新店鎮福利院院長沈金水等人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2014年至2017年,沈金水與副院長鄧金海商議后決定為該院職工發放節假日值班補助和春節補助。此外,沈金水、鄧金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沈金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鄧金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3.通城縣市政公司質安部負責人吳玖輝違規送他人禮金問題。
2016年至2018年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期間,吳玖輝先后9次以過節、拜年的名義向通城縣市政公司原黨支部書記、經理趙軍(已另案處理)贈送禮金。吳玖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咸寧市安泰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汪揚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4年至2017年,汪揚在擔任原咸寧橫溝國家糧食儲備庫副主任、主任、咸寧市安泰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個人無公函接待和審核簽字報銷無公函接待費用。汪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嘉魚縣城北中學教務處主任陳紅旗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
2019年10月26日,陳紅旗在嘉魚縣城區嘉晟大酒店為兒子操辦婚宴,收受非親屬同事禮金。陳紅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被收繳。
6.通山縣林業局辦公室工作人員黃以仁“私車公養”問題。
黃以仁利用保管公務加油卡之便,先后于2018年10月1日(國慶節假期)、2019年2月7日、2月10日(春節假期)、4月6日(清明節假期)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車加油4次。黃以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通山縣林業局辦公室后勤服務中心主任阮建波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時任通山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方文斌(現任通山縣林業局主任科員)被工作約談,違紀所得被收繳。
上述6起典型案例,充分說明在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大背景下,“四風”問題禁而難絕、反彈回潮隱患猶存,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
糾正“四風”不止步。2020年元旦春節將至,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節日反腐”主體責任,把糾正“四風”納入元旦春節期間重要工作安排,真正做到嚴抓嚴管、守土盡責。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紀委、省紀委和市紀委有關通知通報要求,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抓深抓細抓實,嚴防“四風”反彈回潮,進一步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弘揚正氣,抵制歪風邪氣,要以上率下帶動其他黨員干部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黨的重要紀律和規矩,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自覺遵守、嚴格執行,不打折扣,不作“變通”。要嚴格遵守作風建設相關紀律規定,自覺做到“十個嚴禁”:嚴禁用公款送禮和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嚴禁違規收送或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嚴禁違規組織或參加節日慶典;嚴禁通過“精致走賬”、利用空白公函、互換公函或在隱秘場所違規組織參與公款吃喝、同城宴請;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和違規租車借車;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嚴禁組織參加“帶彩”娛樂、賭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動;嚴禁搞“景觀亮化工程”過度化等“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嚴禁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濫、過度留痕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專責,堅守重要節點一刻不松、半步不退,對各類“四風”問題嚴查嚴治、真糾實處,持續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要充分利用來信、來訪、網絡和電話“四位一體”舉報平臺和媒體問政等載體,進一步暢通群眾舉報渠道。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廣泛開展明察暗訪、交叉檢查等,組織開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景觀亮化工程”過度化“政績工程”“面子工程”、落實減文減會減督查檢查考核“三減”等4個專項檢查。要綜合運用公安“天眼”系統、稅務票檢平臺、公車GPS定位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精準查找“四風”問題,時刻防范“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要堅持露頭就打,對依然故我、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要落實好節日值守及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對節日期間發現的“四風”問題和重要輿情,要優先處置、快查快辦,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在推進作風建設中努力實現新作為。